我國衛(wèi)生部頒布的《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》,對試管嬰兒技術的指標提出了規(guī)范的要求及適應癥,具體來說,患有以下疾病的人群才可以考慮用試管嬰兒的方法懷孕:
1.嚴重輸卵管疾病,如異位妊娠術后和患盆腔炎導致輸卵管堵塞、積水,經宮腹腔鏡手術后仍然不孕者;或輸卵管結核而子宮內膜正常者;
2.嚴重的子宮內膜異位癥,經過手術后仍然不孕者;
3.子宮缺失者;
4.男性因素,輸精管缺失或堵塞經過治療仍然無法生育者;
5.有遺傳性疾病需要做移植前診斷者;
6.其他:如卵泡不破裂綜合征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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