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辭退的理由有成千上百中,但是因為午休時玩手機聲音太大,這樣的案例還真是少見。
據報道,近日,廣東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結一起勞動爭議民事案件。
王小石(化名)在午休時間,因多次外放玩手機音量太大影響到別人,公司依據《員工工作規(guī)則》7 次警告未果后將其辭退。
王小石認為午休時間有自由活動的權利,便提起訴訟要求公司支付賠償金 15 萬余元。法院認為勞動者雖然享有休息的權利,但理應以不影響其他人員為前提。
因雙方對《員工工作規(guī)則》的真實性無異議,公司據此將王小石辭退是合法合理的,遂駁回王小石訴求。
此事也引起網友關注,有網友評論道:提醒7次還不改,辭退不虧”、玩手機開外放是自己的自由,但前提是不能影響到他人的自由”、表面上是因玩手機辭退,實際是被自己的素質辭退”。
對此,你怎么看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