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4年前,湖北恩施市新塘鄉(xiāng)男子劉某富伙同他人搶劫加油站,僅劫獲156元現(xiàn)金和2部手機。為躲避警方抓捕,他在大山里的一處溶洞中安下家,一待就是14年。
2023年2月12日上午,經(jīng)民警反復(fù)上門規(guī)勸家屬,潛逃14年的劉某富向恩施宣恩縣公安局投案自首。
劉某富藏身的山洞外林木密布
2月16日,恩施氣溫驟降,天空飄著雪花。極目新聞記者從恩施市區(qū)出發(fā),在蜿蜒曲折的山路上驅(qū)車兩個多小時,來到海拔1000多米的新塘鄉(xiāng),探訪劉某富藏身14年之所。
親兄弟結(jié)伙搶劫加油站
2009年10月11日,劉某富正在朋友家喝酒吃飯,突然接到姐夫廖某的電話。廖某稱,劉某富的哥哥劉某云有急事約他們二人見面。劉某富辭別朋友后,與姐夫廖某騎摩托車到平時打工的磚廠附近等待。不久,宣恩縣椿木營人馮某駕駛一輛小汽車接上二人去與劉某云匯合。車輛行駛至椿木營加油站附近后,劉某云方才說出搶劫加油站的打算。
原來,劉某云早就讓馮某到加油站踩過點,打探到這里每天的現(xiàn)金收入不少,平時只有一男一女兩人上班。
因天色還早,幾人便在車上休息,期間,劉某云將匕首、鋼釬、黑色頭套、白色手套等分發(fā)給大家,囑咐他們把工具戴好、拿好,如遇反抗便用這些工具嚇唬加油站值班人員。
天逐漸黑下來,4人已做好作案準(zhǔn)備。廖某走到加油站門口,朝著里面大聲喊:“我要加油!”起初,加油站的女子不愿意開門,廖某連著喊了幾遍后她才同意。趁女子開門之際,劉某云等人迅速沖進去,控制住了女子和男子。隨后,劉某富在外放風(fēng),其余3人在里面逼問保險柜鑰匙及現(xiàn)金。拿到保險柜鑰匙后,不知何故3人多次嘗試均未打開。無奈之下,劉某云與廖某將保險柜撬下抬走,留下劉某富與馮某守住加油站兩人。
兩小時后,廖某來喊劉某富、馮某撤離,加油站女子乘機大聲呼救。廖某與劉某云頓時慌了神,沖進去用刀劃傷了二人。隨后,馮某逃回家,劉某云等三人向恩施雙河方向逃竄。逃竄路上,劉某富從劉某云口中得知,這番搶劫只得手156元現(xiàn)金、2部手機和1個礦燈,保險柜他們用匕首、鋼釬等工具破拆還是沒打開,最后只得丟棄在野外。
三人逃竄途中,吃飯、買煙花了60多元,每人分得30元錢后便各自回了家。
潛入山洞無影無蹤
案發(fā)當(dāng)晚,宣恩縣公安局椿木營派出所接到報警:椿木營加油站被搶,有人員受傷。接警后,民警立即趕往現(xiàn)場,將受傷的二人送至醫(yī)院。根據(jù)報案人提供的線索,民警走訪調(diào)查,最終鎖定了嫌疑人馮某,于當(dāng)年10月14日將其抓獲。
到案后,馮某如實交代了作案經(jīng)過。民警隨即對廖某、劉某富及劉某云進行抓捕。廖某得知事情敗露后,主動到派出所投案自首,劉某富、劉某云負(fù)案潛逃。
民警隨即將二人上網(wǎng)追逃,并將案件移交至宣恩縣公安局刑偵大隊。
2012年11月,消失3年的劉某云被發(fā)現(xiàn)現(xiàn)身在福建某鞋廠務(wù)工。民警得知消息后,立即前往當(dāng)?shù)剡M行抓捕。在當(dāng)?shù)鼐降膮f(xié)助下,劉某云最終被抓捕歸案。消失的這3年,劉某云一直使用別人的身份證在鞋廠打工,企圖蒙混過關(guān)。
至此,一同作案的四人,只剩劉某富仍舊在逃。
劉某富一家所居住的房屋
原來,劉某富的家位于新塘鄉(xiāng)的一座大山中,距離集鎮(zhèn)有近10公里山路,四周山峰林立,地廣人稀。在他家對面的大山中,有一處懸崖峭壁,半山腰有一山洞。案發(fā)后,劉某富便潛入懸崖峭壁的洞中,從此從人世間消失得“無影無蹤”。
2月16日,極目新聞記者與民警來到新塘鄉(xiāng)下塘壩村,只見劉某富一家所居住的房屋四面環(huán)山,山霧縈繞,怪石林立,路旁雜草叢生。因劉某富藏身的山洞處在峭壁上,且周邊地面濕滑、荊棘遍布,記者無法步行靠近山洞,只得用無人機觀察。航拍顯示,山洞外樹木茂密,藤蔓交錯,洞口很是隱蔽。辦案民警介紹,山洞里有被子、鍋碗瓢盆等日常用品。
劉某富到案后交代,他野外生存能力極強,洞里面就有天然水源,他常在天黑后摸入山下農(nóng)田里,采摘些玉米、土豆、大白菜,有時還到山上打些野味、采些野果。
為了躲避野獸,他還在洞內(nèi)喂養(yǎng)了多條狗。平日,只要聽到附近有響動,他便迅速轉(zhuǎn)移到山林里躲避。
每逢過節(jié),他就趁著夜色潛回家中,從家里取些糧食和臘肉。他家房屋視野開闊,屋后有一座密林,一旦有人靠近,他便迅速逃至深林中,待風(fēng)平浪靜后再回到懸崖峭壁山洞里。
到案后仍難逃刑罰
這么多年,宣恩縣公安局民警從未放棄對劉某富的抓捕。通過到劉某富居住的村莊中走訪,民警得知,劉某富曾幾次潛回家中,被村民們撞個正著。2009至2023年,宣恩警方多次到劉某富老家進行蹲守,但都未見到其蹤影。多年來,民警每年都會前往劉某富家中給其家屬做工作、講政策,家屬也多次嘗試勸說劉某富動投案自首,但均被拒絕。劉某富警惕性頗高,也從不愿向家屬透露他的藏身之所,離家后便乘著夜色悄悄鉆入山林中。
2017年的一天,劉某富再次潛回家中。民警得到情報后,化裝成精準(zhǔn)扶貧工作人員到劉某富家走訪?!澳谴尾钜稽c就抓到他,他太狡猾了,很可惜!”沒等民警靠近,劉某富便持刀迅速朝房屋后的深林中跑去,抓捕行動以失敗告終。
“潛逃十幾年,他錯過了為父親送終,錯過了兒子的婚禮,錯過了孫子的出生,他總不能這樣在外面躲一輩子?!毙骺h公安局刑偵大隊大隊長陳祥書認(rèn)為,劉某富多次潛回家中,說明他盼望與家人共享天倫之樂,要想勸其自首,仍需從家屬身上做工作。
2023年春節(jié)期間,辦案民警多次到劉某富家中,為其家人解說繼續(xù)潛逃的危害,并多次重申公安機關(guān)政策。在家人苦口婆心地勸說下,劉某富終于想通了,于2月12日上午到宣恩縣公安局投案自首。
“我已經(jīng)50多歲了,老伴的身體不好,還有個這么可愛的孫子,我想過上正常人的生活!”劉某富到案后表示,盡管山洞能容身,但吃飯、飲水、洗衣都十分不便,頭發(fā)長了只能自己用剪刀剪,但14年“野人”般的生活,每天如驚弓之鳥般躲避,他已深深地厭倦了,內(nèi)心早已期待能與家人如正常人一般團聚。
劉某富(右)
宣恩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副大隊長朱杉告訴記者,案件雖過去了14年,但劉某富仍難逃法律制裁。目前,公安機關(guān)正依法對其開展審訊,此后將移送檢察機關(guān)起訴,等待劉某富的終將是法律的審判。
據(jù)了解,此前劉某云已獲11年有期徒刑,馮某獲10年有期徒刑,廖某獲刑4年。
(原標(biāo)題:搶劫156元后潛逃,男子潛入山洞14年成“野人”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