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看你的購買日期,標準是這樣的:車輛提前報廢補償金=月平均折舊金額×車輛剩余使用月份數(shù),其中,月平均折舊金額=車輛銷售發(fā)票價÷[10(年)×12(月)];車輛剩余使用月份數(shù)=[10(年)×12(月)]-車輛初次登記至報廢當月的月份數(shù);舉個例子比如:一輛摩托車是6年前以6000元的價格買的,以10年的報廢期為限,以4年為標準,一年補償600元,4年就是2400元,那么政府按照規(guī)定向該摩托車主補償2400元。最低補償標準為200元,如果該車主10年前以6000元的價格買的摩托車,離報廢期只有1個月,按照一個月的標準計算是50元,但是政府還是按照最低200元發(fā)放補貼。并且,報廢車輛作為廢品賣出后,這個賣廢品的錢也歸車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