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直對她表示很好奇,自從她高位截癱之后的種種做法,有來扒的嗎?今天看了新聞,覺得這個人不簡單啊,新聞如下:
新華社北京5月5日體育專電 中國女子體操隊前隊員桑蘭及其律師徐曉冰被美國聯(lián)邦法院合罰兩萬余元美金,原因是桑蘭沒有執(zhí)行法官命令,缺席了既定的言語錄供,1998年,桑蘭在紐約參加友好運動會時,在一次賽前熱身練習中摔斷了頸椎,造成高位截癱。中國體操協(xié)會安排她住在美籍華人劉國生和謝曉虹家里養(yǎng)傷。
2011年,她將自己昔日稱為“恩人”的劉國生、謝曉虹,友好運動會的主辦單位時代華納等公司告上法庭,索賠金額最高時達到了21億美元。
桑蘭還到紐約一家警局報案,指控謝曉虹的兒子當年強奸了她。在紐約警方宣布她的指控“經(jīng)不起合理質(zhì)疑”,不予立案之后,桑蘭告訴美國聯(lián)邦法院她是在第一任律師海明的“誤導(dǎo)”之下,才去報了強奸案。而海明則在宣誓證詞中說,告強奸一事完全出自桑蘭本意,她的目的是以刑事案受害人的身份來取得美國的U簽證,并通過這一獨特的途徑移民美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