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為《義勇軍進行曲》。 1949年9月27日,中國人民政治協(xié)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決議,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未正式制定前,以田漢作詞、聶耳作曲的《義勇軍進行曲》為代國歌。 1978年3月5日,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《義勇軍進行曲》新詞。1982年12月4日,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關(guān)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的決議,撤銷1978年3月5日全國人大會議通過的新詞,恢復田漢作詞、聶耳作曲的《義勇軍進行曲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。 2004年3月14日,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通過的憲法修正案,規(guī)定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”是《義勇軍進行曲》。